日前,
庐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
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,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在博安驾校的训练场上
陆续公开审理了3起危险驾驶案件。
本次巡回审判的3起案件被告人都系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在庭审现场,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,有序进行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、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,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,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聆听观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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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法庭审理,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;被告人严某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;被告人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。
“巡回法庭办得非常好,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,不去饮酒驾驶。”驾校学员高小玲说。
县人民法院选取特定案件开展巡回审理活动,通过零距离感受庭审,让驾校学员充分感受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权威,更加直观地了解到酒驾的危害性,增强了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,达到了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良好普法宣传效果。
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
莫以自己、他人的生命安全
以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,
做到安全驾驶、文明出行,
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,
喝酒不开车!
来源:微聚庐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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